- 一、活動前言 : 初冬的日子是暢遊高美濕地最宜人的月份,有涼爽的海風、充沛的海鮮以及美麗的濕地。
路線行經高美濕地海的海風路跑,周圍有著梧棲觀光魚市、三井outlet暢貨中心是最值得全省各地旅跑的跑友來中臺灣一日遊的玩法。
本活動提供公益服務,提撥每位跑友10元,當作慈善基金,捐贈予財團法人友愛教育事務基金會(109證他字第000190號),或捐贈同值物資,以表達取之社會回饋社會之精神。 - 二、活動主題 : 『活動咖』於臺中舉辦高美濕地海風路跑自辦賽事,精選行經高美濕地海的的海景路徑,沿途享用特色補給。
- 三、主辦單位:聯網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活動咖) 、臺中市政府運動局
- 四、協辦單位:明訊資訊
- 五、贊助單位:
- 六、活動會場:高美濕地第二停車場(北堤路接中一路旁的第二停車場)
- 七、報名時間:即日起 至 2023年09月30日 下午23:59止(若額滿則提前截止)
- 八、活動日期:2023年10月22日(星期日) 上午 5:00 -11:00
- 九、活動時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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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 起跑時間 限制時間 21公里組 06:10 3小時30分 12公里組 06:20 2小時00分 6公里組 06:30 1小時00分 - 十、注意事項:
- 寄物保管時間於當日早上05:00起接受衣物保管,請於開跑前30分鐘完成寄物手續。
- 請使用專用衣保袋,並將衣保卡放置衣保袋透明夾層中(本次活動不支援束口袋、背包、塑膠袋或其他形式之提袋寄物)。
- 貴重物品請自行保管,若有遺失,大會概不負責。
- 為方便外地跑友能從容參與本賽事,規劃三條路線接駁(烏日高鐵站、台中火車站、台中朝馬站),供跑友加價購選擇,來回接駁費用每人400元。
- 慈善組:慈善募款將扣除賽事成本,捐贈予財團法人友愛教育事務基金會(109證他字第000190號) 。
- 請參賽選手自備環保杯活動全程不提供紙杯或瓶裝水。
- 十一、活動公益服務:本活動提供公益服務,提撥每位跑友10元,當作慈善基金,捐贈予財團法人友愛教育事務基金會(109證他字第000190號),或捐贈同值物資,以表達取之社會回饋社會之精神。
- 十二、報名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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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21公里組 12公里組 6公里組 慈善組
(21公里組、12公里、6公里)報名費用 1,000元 850元 650元 5000元 不含晶片押金100元 開放名額 400人 600人 500人 依活動設定 參賽禮 紀念衫
環保杯
號碼布
公共意外險紀念衫
環保杯
號碼布
公共意外險紀念衫
環保杯
號碼布
公共意外險依活動設定
完賽禮 完賽獎牌
成績證書
後背包
特色餐點完賽獎牌
成績證書
後背包
特色餐點完賽獎牌
成績證書
摺疊後背包
特色餐點依一般組各項目贈品發送
額外再加贈專屬紀念獎座一座
(可雷雕公司行號及姓名) - 十三、報名資格:
- 十四、競賽分組:
- 1. 21公里組:依性別及年齡分組,詳如下表。
- 2. 12公里,6公里不分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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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別 男子組 組別 女子組 男 A 組 60歲以上 民國52年以前出生 女 A 組 60歲以上 民國52年以前出生 男 B 組 50~59歲 民國62~53年出生 女 B 組 50~59歲 民國62~53年出生 男 C 組 40~49歲 民國72~63年出生 女 C 組 40~49歲 民國72~63年出生 男 D 組 30~39歲 民國82~73年出生 女 D 組 30~39歲 民國82~73年出生 男 E 組 18~29歲 民國93~83年出生 女 E 組 18~29歲 民國94~83年出生 - 3. 21K公里組:各組取前3名(各組人數未達10人取前1名),頒發獎盃。
- 十五、活動時程表:
時間 活動內容 05:00-05:40 選手報到寄物 05:00-05:40 主持人開場 05:45-05:50 活力暖身操 05:50-06:00 長官致詞 06:00-06:10 慈善單位 捐贈儀式 06:10-06:20 半程馬拉松組 起跑 06:20-06:30 12公里組 起跑 06:30 6公里組 起跑 07:00-07:10 6公里組 頒獎 08:20-08:30 12公里組 頒獎 08:40-09:50 半程馬拉松組 頒獎 11:00 活動結束 - 十六、報名辦法:
- 1. 本次活動僅採用網路報名,不接受現場報名。
- 2. 報名形式分:(1) 個人報名、(2) 團體報名。
- 3. 填寫網路報名資料後系統會產生一組繳費帳號,每組帳號均為唯一帳號,不會與它人或其它參賽團隊重複,請依照指定時間內進行繳費才算完成報名。
- 4. 請於網路報名輸入個人或團體資料並取得14碼的【繳款代碼】。
- 5. 請以全家 FamiPort(繳費方式如下),完成報名手續。 繳費機操作:【於繳費機首頁點選「繳費」→「會員儲值繳費」→「活動咖」→同意「閱讀條款」→輸入【繳款代碼】→ 再次確認「繳款編號」 →確認「繳款金額與項目」→ 列印繳費單 → 並於10分鐘內至櫃台繳費。 (提醒您,超商繳費需自付兩萬元以下每筆NT$30元手續費)】
- 6. 繳費帳號逾期未繳者,若已逾報名時間,視同放棄報名資格。
- 7. 報名繳費完成後資料即無法修改。
- 8. 請注意已完成報名手續並繳費完成之選手,網路上報名資料即無法修改。請於繳費前先行確認報名資料是否正確,並於繳費後至原報名網頁確認繳費是否成功。
- 9. 大會保有更改所有參賽禮物品樣式之權利。
- 10. 報名時請詳加評估自身實力,報名手續完成者不得更改參加比賽項目。
- 十七、報到方式:
- 1. 一律採用郵寄報到,活動當日不需再檢錄。郵資及處理費如下表,郵寄地點限台灣本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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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數 1-2人 3-5人 6-10人 11-20人 21-30人 31-80人 81人以上 郵資 110元 210元 310元 510元 750元 1200元 1,400元 - 2. 主辦單位將於比賽前一至二週將所有物資包裹寄達。請務必填寫正確的郵寄地址(請勿填寫郵政信箱),郵寄物品如因地址不全或無人簽收而造成包裹無法送達者,將不再另行補寄。
- 3. 收到參加物品後即視為報到完成,請於活動當天前往會場集合即可,活動當日恕不開放現場報到領取參加物品。晶片、號碼布等物資請妥善保管,若有缺漏請最慢於活動前三日反應,否則一律視為遺失處理。
- 4. 補發:晶片或號碼布遺失或未帶補發者,可於比賽當日起跑前至大會服務台辦理新晶片及號碼布(數量有限),辦理時須出示報名人身分證,並補繳手續費NT$100元。賽事當日因現場作業不便,請留下寄送地址與收件人姓名電話,日後補寄手續費收據。
- 5. 外島、外國跑者:物資領取統一賽事當日至大會服務區領取(物資處理費參照費用表計算)。
- 6. 活動當日無號碼布者,將自動喪失比賽資格,且不得進入比賽路線,裁判有權終止無號碼布選手進行比賽。
- 十八、退費辦法:(依照教育部體育署「路跑活動參與者安全維護及權益保障應注意事項」訂定)
- 1. 活動因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無法舉行者,主辦單位得另訂活動日或每人酌收NT$200手續費及行政費後,退還報名費。(行政費經試算後另行公告)
- 2. 活動因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致無法舉行者,主辦單位應另定活動日或全額退費;另定活動日而參與者無參與意願及申請退費者,主辦單位應全額退費。
- 3. 參與者於繳費之次日起,至主辦單位所定繳費截止日後七日內,申請取消報名及退費者,主辦單位得酌收報名費20%手續費及行政費後,退還報名費全額之餘款。
- 4. 參與者於前款所定期限後,至活動相關物資寄出前申請取消報名及退費者,主辦單位得於酌收報名費40%手續費及行政費後,退還報名費全額之餘款。
- 5. 參與者於活動相關物資寄出後,申請取消報名及退費者,主辦單位得不退還報名費。但參與者因下列事由未能參與活動者,得檢附證明文件,向主辦單位申請取消報名及退費,主辦單位退還報名費全額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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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天然或人為災害。
- (2) 交通中斷。
- (3) 兵役或點閱、教育召集。
- (4) 傷病或妊娠。
- (5) 配偶或參與者之一親等內親屬喪葬。
- (6) 其他主辦單位訂定之事由。
- 6. ※ 取消退費來信告知。活動咖客服 (service@eventpal.com.tw),【主旨:【活動名稱】申請退費、訂單編號&需退費人員之姓名】,並提供退款帳戶之照片,將陸續為您辦理退費。
- 十九、晶片使用說明:本活動採晶片計時,請各位參賽者詳閱以下晶片配戴注意事項,並預祝順利完賽取得佳績。
- 請將晶片以鞋帶繫於鞋尖前或利用晶片束帶繫於腳踝上,嚴禁使用金屬性物品(如鐵絲、別針、金屬束線帶等物品)固定。
- 以提供之束帶系於鞋尖前,請將晶片面朝向正上方,使晶片面保持水平狀。
- 利用晶片束帶繫於腳踝上時,請經過晶片感應墊時,將晶片面保持水平狀朝向正下方進行感應。
- 若您的晶片配戴方式並非如上所述,則可能會影響您的晶片感應,配戴上如有任何問題,請至晶片計時組或主辦單位服務台詢問相關事宜。
- 配戴兩個或兩個以上晶片者、互換晶片者、未依規定配戴者,將被取消參賽資格,不予計時亦不發給成績證明。
- 晶片配戴方式,請參考下方圖示說明,非正確配戴將導致晶片無法被讀取,亦無法紀錄成績。
- 二十、賽事規則限制:
- 為維護賽事品質,保障選手權益,凡於報名截止後異動組別或更名者皆取消敘獎資格。
- 賽事當天請於鳴槍起跑前至指定地點集合。
- 依據國際田徑規則165.24條規定,選手起跑時間為鳴槍時間,大會將依據鳴槍開跑時間開始計算時間記錄,並依據此時間記錄做為選手名次成績統計之判定。選手必須從晶片感應地墊上方通過,若無起、終點或賽道上檢查點感應時間紀錄之選手將被取消資格亦不發給成績證明。
- 提早起跑或起跑未通過感應地墊者成績無效,鳴槍起跑後超過10分鐘未出發者,為安全考量大會有權限制其出發及不予計算成績。
- 參賽選手於時間內無法跑完全程者,請遵照裁判人員指示,搭乘巡迴車輛返回終點。
- 二十一、成績證明:
- 成績證書:完跑立即發給,請務必現場領取,如未領取恕不補寄。
- 選手成績將於賽後一周內公告於活動咖報名網平台。
- 二十二、賽事違規罰則:違反下列規定者,取消比賽成績、拒絕參與大會相關賽事。
- 互換晶片、配帶他人號碼布或晶片、一人帶二個晶片等違反賽事規則者皆判定失格,成績全部不予以計算。
- 號碼布未確實佩帶好於胸前或未將信物戴於手腕處,導致無法辨識身份,終點裁判將禁止選手進入終點。
- 不遵從裁判引導者。
- 競賽途中借助車輛(含自行車)或人員陪跑(如乘車、扶持…等)。
- 違反運動精神與道德者,如:打架、辱罵裁判或大會工作人員、不當行為或散播謠言或不實言論、行為足以影響大會聲譽者。
- 嚴禁非報名者取代報名者參加比賽或私下轉售者、代跑者及被代跑者一經查明屬實,由裁判宣佈成績無效外,另將於網路上公佈代跑者及被代跑者姓名(歡迎選手具體舉發)。
- 無受檢查點晶片感應或無持有信物者皆判定為失格,不得異議。
- 棄賽、賽道異動未將晶片交予裁判者。
- 二十三、賽事爭議申訴:
- 比賽爭議:競賽中各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均以裁判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 成績異議:參賽選手對於成績如有異議,請向主辦單位計時組申請查核及更正,並以裁判長之判決為終決。
- 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之爭議,須於各組成績公佈30分鐘內向大會提出,同時繳交保證金NT$1,000,由競賽組簽發收執單,請妥善保管好;所有申訴以審判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若審判委員會判決認為申訴無理,應沒收保證金。
- 二十四、緊急應變辦法:
- 1. 緊急醫療規劃:安全維護工作及應變計畫是活動最重要的事情,有完善的安全計畫可快速解決問題,將傷害降至最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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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現場每位選手投保【公共意外險】。
- (2) 現場設置專業醫療單位。
- (3) 建立緊急醫護聯繫網-配合當地醫療單位達到最快速的緊急救援。
- (4) 主要醫療團隊將由專業醫療小組協助,提供活動會場路線上及主會場所有參與者的人身安全。
- 二十五、安全提示:
- 未報名參賽者請勿於比賽時間內進入賽道奔跑,影響選手權益。
- 競賽路線為一般開放性道路,仍有大小車輛正常行駛,請注意自身安全。重要路口設有方向標示牌或大會志工協助指揮引導,賽事舉辦以不干擾居民正常生活為要件。路口如遇管制請稍做等候,請勿對工作人員咆哮或硬闖、如無法認同本項約定者請勿勉強參賽。
- 路跑活動請衡量自身能力參賽,除發揮精神、力克艱難、突破自我極限達成目標外,並請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跑步前2個鐘頭吃早餐,切忌空腹出發,以免中途體力不濟,嚴重者可能因血糖過低而引發瞬間昏厥等危險。
- 大會裁判或醫師(醫護)有權視選手體能狀況,中止選手繼續比賽,選手不得有異議。請參賽選手務必考量本身健康狀況,安全第一,身體不適時,請立即停止參加競賽,競賽中若發生任何意外事件選手應自行負責。
- 參加本次活動者請注意身體健康,如有心臟、血管、糖尿病等方面病歷者,請勿參加。
- 參與者皆為志願參加並願意承擔期間所發生之意外風險責任,若於活動過程中發生任何傷亡或其他任何形式上的損失,按本活動投保之公共意外險處理,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一切與主辦單位無關。
- 請攜帶身分證明及健保卡。
- 二十六、注意事項:
- 參與活動者須同意大會有權將比賽過程之錄影、相片(肖像)、成績含(報名者的姓名、所屬單位名稱等資訊)對外公告、或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刊登於網站及刊物上或用於相關賽事宣傳活動上。
- 選手通過終點前後請勿逗留占用賽道,影響其他選手進場安全,如欲拍照請進入終點後至另一側拍照區留影。
- 參與本次活動人員及選手一旦登入報名系統完成繳費者,視同同意本賽事規程所有規定。
- 本賽事規程及相關資訊將陸續於活動咖報名網公佈。若有未盡事宜,大會得隨時增補修訂之,將不另行通知。
- 二十七、保險特別說明:
- 1. 報名表內各欄請務必詳實填寫,如有錯漏導致喪失保險效力,應自行負責。
- 2. 大會為本次活動貴賓、裁判、志工及參賽者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
- 3. 請選手檢視自已當日狀況量力而為,並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出發前2個鐘頭吃完早餐再行出發。本會在現場設有必要的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
- 4. 大會為本次活動針對貴賓、裁判、志工及參賽者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依照中華民國104年11月2日內政部研訂發文之字號內授消字第 1040823601 號之規定投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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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每人體傷責任新台幣:伍佰萬元。
- (2) 每一意外事故責任體傷新台幣:伍仟萬元。
- (3) 每一意外事故財物損失責任新台幣:貳佰萬元。
- (4) 保險期間最高賠償金額新台幣:壹億肆佰萬元。
- 5. 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 6. 特別不保事項:
- (1) 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 (2) 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而公共意外險只承擔因外來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
- (3) 選手如遇與跟第二項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安全,自行加保個人人身意外保險。
- (4) 如您曾發生過以下病況及有以下疾病狀況,屬猝死高危險群,請諮詢醫師專業的判斷及請勿勉強參加。
- (5) 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於(胸悶、胸痛)
- (6) 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
- (7) 不明原因頭暈
- (8) 突然失去知覺
- (9) 高血壓(>140/90㎜Hg)
- (10) 心臟病
- (11) 腎功能異常
- (12) 糖尿病
- (13) 高血脂(總膽固 → 240mg/D1)
- (14) 家族心臟病史(一等親在60歲前發生心臟病或猝死)
- (15) 癲癇
活動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