萬金石馬拉松 X 美津濃
17來挑戰 測5000
- 一、主旨 :全臺唯一國際銀標籤認證之萬金石馬拉松,是眾多跑者期待也矚目的賽事,為於賽事獲得優異成績,主辦單位特別舉辦5000公尺挑戰賽,希望提供跑友賽前測驗自我瞭解,以提昇個人成績。同時為鼓勵跑團提升技能與專業,特地設定巔峰萬金石最強跑團獎項。
- 二、主要贊助單位 : 台灣美津濃股份有限公司
- 三、承辦單位 : 寶悍運動平台股份有限公司、聯網國際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四、活動時間 : 2018年12月22日 18:00~22:00
- 五、活動地址 : 新北市 板橋第一運動場(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278號)
- 六、場地配置圖 :
- 七、活動流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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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活動內容 地點/備註 18:00 報到檢錄(各組於30分鐘前檢錄) 報到區 18:30 A組報到檢錄 報到區 18:40-18:50 裁判組解說規則 起跑點 19:00-19:20 A組起跑 起跑點 19:30 A組頒獎時間 舞台 18:55 B組報到檢錄 報到區 19:05-19:15 裁判組解說規則 起跑點 19:25-19:55 B組起跑 起跑點 20:05 B組頒獎時間 舞台 19:30 C組報到檢錄 報到區 19:40-19:50 裁判組解說規則 起跑點 20:00-20:35 C組起跑 起跑點 20:50 C組頒獎時間 舞台 20:15 D組報到檢錄 報到區 20:25-20:35 裁判組解說規則 起跑點 20:45-21:15 D組起跑 起跑點 21:25 D組頒獎時間 舞台 - 八、測驗項目及活動路線 :
5000公尺測驗,板橋第一運動場田徑場12圈半。 - 九、參加資格、分組及名額限制 :
凡滿身心健康、自認適合參加長跑運動之中外男女老少,均歡迎報名參加。
參賽跑者請確實評估個人身體狀況(建議自行請專業醫師協助評估),再報名。 -
組別 預計完成時間 人數 備註 A組 20分內 60人 不分男女、年齡;報名費200元,不收晶片押金,當天晶片領取並賽後繳回 B組 20分-27分 60人 不分男女、年齡;報名費200元不收晶片押金,當天晶片領取並賽後繳回 C組 27分-35分 60人 不分男女、年齡;報名費200元不收晶片押金,當天晶片領取並賽後繳回 D組 巔峰萬金石最強跑團組 60人 需5人一組(至少含一名女性)、年齡不拘;報名費200元/(人)不收晶片押金,當天晶片領取並賽後繳回 - 十、報名日期 :
2018年11月28日11:00起至2018年12月16日23:59止,限額240人,額滿為止。 - 十一、獎勵辦法 :
- 各組取前男子組前3名、女子組前3名。
- 贈送獎品每名一件美津濃背心。
- 巔峰最強跑團名次取法:每團5人(至少含一名女性),計算5人成績加總,總成績最快者取一名為巔峰最強跑團。即為「萬金石馬拉松 X 美津濃17來挑戰測5000」巔峰最強跑團。
- 巔峰最強跑團獎品:美津濃等值8000元的福袋。
- 十二、 報名、繳費、退費辦法 :
- 統一採取線上報名-活動咖報名平台(https://www.eventpal.com.tw)
- 超商繳費說明 :
【全家 FamiPort】(提醒您,超商繳費需自付兩萬元(含)以下每筆NT30元手續費,不足兩萬元以兩萬元計)
於繳費機首頁點選「繳費」→「會員儲值繳費」→「活動咖」→同意「閱讀條款」→輸入【繳款代碼】→ 再次確認「繳款編號」→確認「繳款金額與項目」→ 列印繳費單 → 並於10分鐘內至櫃台繳費。 - 報名前請務必確實評估自身完賽能力,並做好賽前自我訓練計畫。為了讓更多跑友參與,每人限報名一組,請勿重複報名,並確認報名資料正確。
- 報名截止日前(2018年12月16日晚上23:59前)如欲申請退費,需額外酌收新台幣$50手續費(含匯款手續費用及行政費用)。於報名截止日(2018年12月16日晚上23:59)之後恕無法申請退費。申請退費者請至活動咖服務信箱(service@eventpal.com.tw)登記,來信內容請 註明報名者訂單編號、姓名、身分證字號、聯絡電話,並附上須退款帳戶資料(請提供銀行名稱、分行名稱、帳號、戶名等資料),確認參加者身分與資料相符後,將於活動結束後一週起陸續辦理退款,退費者同時失去參賽資格。
- 十三、報到方式:
- 本活動一律採「現場報到」請務必攜帶身分證明文件進行報到。報到完成後,領取別針、號碼布、晶片,相關物品請妥善保管,恕不提供補發作業,遺失視同棄賽。
- 十四、完賽證書:
完賽後憑號碼布及晶片至成績列印領取成績證明,當日活動結束後恕不提供成績查詢及相關電子檔。 - 十五、補給及贈品:
- 大會服務台備有飲用水,請參賽者自備環保杯取用。
- 賽後提供簡易餐盒及水。(贊助單位
)
- 美津濃運動跑襪一雙。
- 十六、緊急醫療:
- 本活動備有護理師及簡易醫療箱於醫療區,若有需要的參賽者可自行前往詢問。另建議參賽者視身體狀況量力而為,並請於活動前1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起跑前2個小時用餐。
- 十七、衣物保管:
- 大會將於2018年12月22日下午17:30起至22:00止接受衣物保管,選手請 自備衣保袋,並將個人物品裝於袋中進行寄物,惟選手之貴重物品、易碎物品 及電子產品請自行保管,如有遺失或損壞,大會概不負責。
- 參賽選手寄物時,衣保區服務人員將使用貼紙一式2張,1張貼於參賽選手之號碼布上,1張貼於個人寄物袋上,賽後憑衣保貼紙領回。備註:貴重物品例如鑽石、錢財、身分證件、信用卡、提款卡、汽機車及住家鑰匙、獎盃(座)…..等。
- 十八、犯規罰則:
- 凡違反以下規定者,以取消比賽成績處理之,失格者裁判將立即取下選手晶片,確保避免干擾終點計時名次成績。
- 禁止互換晶片、禁止配戴他人晶片、禁止一人戴二個晶片,違者列為失格,成績全部不予以計算,不得異議。
- 參賽選手依分組起跑,提早起跑者成績無效。
- 晶片未確實繫好於鞋帶而脫落(不可用金屬性物品繫綁),或未通過中途感應晶片區,導致沒有成績應自行負責。
- 比賽進行中選手借助他人之幫助而獲利者(如乘車、扶持……等)。
- 報名組別與身分證明資格不符或代跑者。
- 冒名頂替報名者資格參加比賽者:嚴禁非報名者取代報名者參加比賽,本賽事公開各感應點錄影畫面,代跑者及被代跑者一經查明屬實,由裁判宣佈成績無效外,另將禁賽一年並於網路上公佈代跑者及被代跑者姓名,影像。
- 違反運動精神和道德(如打架、辱罵裁判及大會工作人員……等)。
- 不服從裁判引導者。
- 無佩掛號碼布及晶片者。
- 未將號碼布別掛在胸前者。
- 參賽者有其餘同伴使用任何方式(交通工具)之陪跑。
- 相關人員於途中替選手加油時,導致影響交通或其他選手權益者。
- 未經主辦單位合法同意報名、代跑或轉讓者,如有任何意外發生應負連帶保險理賠及法律責任。
- 十九、申訴:
- 比賽爭議:競賽中選手不得當場質詢裁判員,若與田徑規則有同等意義之註明者,均以裁判員為準,不得提出申訴。
- 申訴程序:有關競賽所發生的問題,須於各組成績公佈後30分鐘內,向大會服務區工作人員提出,同時繳交保證金新台幣3,000元整,大會服務區簽收收執聯;所有申訴以仲裁委員會之判決為終決,並請申請訴人盡可能提供相關證據資料以供查驗,若判決無誤得沒收其保證金,充做大會經費。
- 二十、保險及注意事項
- 報名表內各欄位資料請務必詳實填寫,如有錯誤或遺漏導致喪失保險效力,應自行負責。
- 公共意外險注意事項:運動是保持健康身體的重要元素,請視自身當日狀況量力而為,並請於活動前一日做充足的睡眠及當日跑步前2個小時完成進食。大會在現場設有必要之緊急醫療救護,對於本身疾患引起之病症不在承保範圍內,公共意外險只承保因意外所受之傷害做理賠。參賽選手(比賽期間)、大會工作人員(活動期間)投保每人新台幣參佰萬元之公共意外責任險。(所有細節依投保公司之保險契約為準)。
- 公共意外險承保範圍:
- A.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 (1).被保險人或其受僱人因經營業務之行為在本保險單載明之營業處所內發生之意外事故。
- (2).被保險人在經營業務之建築物、通道、機器或其他工作物所發生之意外事故。
- B. 特別不保事項:
- (1).個人疾病導致運動傷害。
- (2).因個人因素導致意外傷害。
- (3).因個人體質或因自身心血管所致之症狀,例如休克、心臟症、糖尿病、熱衰竭、中暑、高山症、癲癇、脫水等。
- (4).對於因本身疾患所引起之病症將不在保險範圍內,公共意外險只承擔因外來意外所受之傷害理賠。選手如有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胸痛、胸悶),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及頭暈,突然失去知覺,家族心臟病、高血壓、腎功能異常、糖尿病、高血脂、癲癇等病史或特別不保事項中所述之疾病之病史,建議選手慎重考慮自身健康狀況與安全,並自行加保個人人身醫療與意外保險,大會不為選手進行任何賽前健康評估與檢查,由選手自行承擔參賽風險。
- C. 如您曾發生過以下病況及有以下疾病狀況,屬猝死高危險群,請咨詢醫師專業的判斷及請勿勉強參加:
- (1).不明原因的胸部不適(胸悶、胸痛)
- (2).不明原因的呼吸困難
- (3).不明原因頭暈
- (4).突然失去知覺
- (5).高血壓(>140/90mmHg)
- (6).心臟病
- (7).腎功能異常
- (8).糖尿病
- (9).家族心臟病史(一等親在60歲前發生心臟病或猝死)
- (10).癲癇
- (11).近期感冒症狀
- D. 據保險法第 107 條修正條文規定,若替兒童投保壽險(含意外險),須年滿 15 歲才可請領身故給付,否則未滿 15 歲身故者,保險公司僅須加計利息返還已繳之保費。
- A. 被保險人因在保險期間內發生下列意外事故所致第三人體傷、死亡或第三人財物損害,依法應負賠償責任,而受賠償請求時,本公司對被保險人負賠償之責:
- 二十一、個資保護
- 因應個資法規,參賽跑者完成報名時,視同同意授權本活動保險承保單位使用參賽跑者身分證明資訊於本活動相關事務上。
- 大會有權將此項比賽之錄影、相片及成績於世界各地播放、展出、販售、登錄於大會網站與大會刊物上,參賽跑者必須同意肖像與成績,用於上述相關比賽之宣傳與播放活動上。不同意者請勿報名參賽。
- 二十二、特別聲明:
- 本活動大會保有修改、暫停、解釋之權力,如有未盡事宜,得由主辦單位透過活動報名官網之最新消息發佈修正之,並以大會當天公告事項為主,不另行通知。